已纳入
河南省自2024年9月1日起, 将“取卵术”“胚胎培养”等12项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这些项目包括“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人工授精”“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单精子注射”等8项国家确定的辅助生殖医保准入项目,以及“胚胎培养—囊胚培养”“胚胎移植—冻融胚胎(囊胚)解冻”“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显微镜下切开取精术(加收)”等4项拓展加收项。
这些辅助生殖项目可以在经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且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报销。目前,河南省内已有36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包括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988医院(焦作院区)等。
需要注意的是,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在门诊开展,无需住院,因此被纳入医保支付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仅限于门诊支付,但不占用门诊额度。患者个人承担部分可以由个人账户支付,也可以现金支付,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支付范围。此外,跨省异地就医的辅助生殖费用目前暂不纳入此次保障范围,而省内异地就医费用则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