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医保异地购药报销政策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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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限制
跨省异地购药需符合参保地医保药品目录,自费药品不在报销范围内,需自行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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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
若药品在医保目录内,报销比例与参保地政策一致。
二、报销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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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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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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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需提前备案,临时返回参保地可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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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人员 :无需备案,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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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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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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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别(如临时外出)按兰州市医保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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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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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药品 :需自费,医保账户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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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结算 :特殊情况下无法直接结算的,可返回参保地申请手工审核。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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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建议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办理,避免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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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查询 :购药前需确认药品是否在参保地医保目录内,可通过医保局官网或12393热线查询。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0年以来的调整,确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报销的便捷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