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职工医保在定点医院的报销额度因不同的医疗待遇类型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门诊医疗待遇: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的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每人每年 2000 元、2600 元。
- 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参保人员若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 38 种门诊特殊慢性病,不设起付线,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 7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 75%,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 8 万元 / 年,计入当地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共用封顶线。
- 部分特殊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待遇:不设起付线,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 7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 75%,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 8 万元 / 年,计入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共用封顶线。
- 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门诊医疗待遇: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 70%,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急诊留观医疗待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急诊留观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按住院医疗费用的规定分担支付。
- 住院医疗待遇:参保人员在参保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6 倍。2025 年度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 486,420 元。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统筹的,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最高支付限额 50 万 / 年。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金额还会受到医疗费用的性质(甲类、乙类、丙类)、自付部分、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等多种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