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在梅州的定点医院是指那些可以接受深圳社保卡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以下是详细的定点医院名单和相关政策信息。
梅州定点医院名单
梅州市复退军人医院
梅州市复退军人医院位于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金龙花园南文芳楼,是一级甲等医院。
梅州市丰顺县奋城乡茨草村卫生院
梅州市丰顺县奋城乡茨草村卫生院位于梅州市丰顺县奋城镇茨草村,是一级甲等医院。
梅县丙村中心卫生院
梅县丙村中心卫生院位于梅州市梅县丙村镇,是一级甲等医院。
梅县扶大镇卫生院
梅县扶大镇卫生院位于梅州市梅县扶大镇,是一级甲等医院。
蕉岭县蓝坊镇卫生院
蕉岭县蓝坊镇卫生院位于梅州市蕉岭县蓝坊镇峰口街14号,是一级乙等医院。
蕉岭县广福镇卫生院
蕉岭县广福镇卫生院位于梅州市蕉岭县广福镇大南街4号,是一级乙等医院。
蕉岭县兴福镇卫生院
蕉岭县兴福镇卫生院位于梅州市蕉城镇长兴路3号,是一级乙等医院。
梅州欧亚男科医院
梅州欧亚男科医院位于梅州市梅江区赤岌岗17号,五洲城车站往梅州中学方向300米,未评级。
梅州市人民医院田家炳医院
梅州市人民医院田家炳医院位于梅州市梅江区黄塘街,未评级。
梅州市妇幼保健院
梅州市妇幼保健院位于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梅新路12号,未评级。
梅县妇幼保健院
梅县妇幼保健院位于梅州市梅县虹桥头42号,未评级。
兴宁市中医院
兴宁市中医院位于梅州市兴宁市官汕一路25号,未评级。
梅江区妇幼保健院
梅江区妇幼保健院位于梅州市江南梅新路12号,未评级。
梅州市梅江区红十字会医院
梅州市梅江区红十字会医院位于梅州市梅江区江南仲元西路77号,未评级。
兴宁市皮肤医院
兴宁市皮肤医院位于梅州市兴宁市,未评级。
兴宁市黄槐卫生院
兴宁市黄槐卫生院位于梅州市兴宁市黄槐镇圩镇,未评级。
兴宁市龙田镇中心卫生院
兴宁市龙田镇中心卫生院位于梅州市兴宁市龙田镇碳子坪,一级甲等。
蕉岭县中医院
蕉岭县中医院位于梅州市蕉岭县南门路,未评级。
大埔县大麻中心卫生院
大埔县大麻中心卫生院位于梅州市大埔县大麻镇,未评级。
兴宁市水口中心卫生院
兴宁市水口中心卫生院位于梅州市兴宁市水口镇圩镇观山路,未评级。
平远县东石中心卫生院
平远县东石中心卫生院位于梅州市平远县东石镇平东一路71号,未评级。
丰顺县妇幼保健所
丰顺县妇幼保健所位于梅州市丰顺县沙坑镇罗湖路,未评级。
平远县泗水卫生院
平远县泗水卫生院位于梅州市平远县泗水镇大神坝,未评级。
平远县中行卫生院
平远县中行卫生院位于梅州市平远县中行镇,未评级。
丰顺县荣军医院
丰顺县荣军医院位于梅州市丰顺县汤坑镇东联下村,未评级。
蕉岭县慢性病防治站
蕉岭县慢性病防治站位于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环东路庙下,未评级。
蕉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蕉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梅州市蕉城镇南门路68号,未评级。
洲瑞镇卫生院
洲瑞镇卫生院位于梅州市洲瑞镇新街,未评级。
大埔县大坪医院
大埔县大坪医院位于梅州市大埔县洲瑞镇大坪村,未评级。
枫朗镇卫生院
枫朗镇卫生院位于梅州市双溪街道,未评级。
梅州市中医院江南门诊
梅州市中医院江南门诊位于梅州市梅新路凤尾园1号,二级乙等。
五华县人民医院
五华县人民医院位于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兴北路53号,二级甲等。
兴宁市人民医院
兴宁市人民医院位于梅州市兴宁市官汕西路48号,二级甲等。
五华县中医医院
五华县中医医院位于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兴南路183号,二级甲等。
兴宁市妇幼保健院
兴宁市妇幼保健院位于梅州市兴宁市官汕路90号,二级甲等。
平远医院
平远医院位于梅州市平远县城康复路34号,二级甲等。
梅县人民医院
梅县人民医院位于梅州市梅县梅松路梅石路,二级甲等。
蕉岭县人民医院
蕉岭县人民医院位于梅州市蕉岭县环东路1号,二级甲等。
丰顺县中医院
丰顺县中医院位于梅州市丰顺县东门街36号,二级甲等。
兴宁市中医医院
兴宁市中医医院位于梅州市兴宁市官汕一路25号,二级甲等。
大埔县中医院
大埔县中医院位于梅州市县城万川路123号,二级乙等。
梅县松口人民医院
梅县松口人民医院位于梅州市梅县松口镇寺坑开发区,二级甲等。
五华县华城人民医院
五华县华城人民医院位于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环城街61号,二级甲等。
五华县安流人民医院
五华县安流人民医院位于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司前街65号,二级甲等。
梅州市黄塘医院
梅州市黄塘医院位于梅州市梅江区黄塘路34号,三级甲等。
兴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兴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位于梅州市兴宁市兴城镇中山东路135号,二级甲等。
梅县矿务局工人医院
梅县矿务局工人医院位于梅州市城东金盘桥,未评级。
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
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位于梅州市兴宁市兴城西郊205国道侧,未评级。
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山桥门诊
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山桥门诊位于梅州市彬芳大道2号,二级医院。
梅州市中医院华南门诊
梅州市中医院华南门诊位于梅州市华南路,二级医院。
梅州市中医院中华门诊
梅州市中医院中华门诊位于梅州市中华街64号,二级医院。
大埔县湖寮卫生院
大埔县湖寮卫生院位于梅州市大埔县县城同仁路133号,一级甲等。
平远县差干卫生院
平远县差干卫生院位于梅州市平远县差干镇差干圩21号,一级甲等。
平远县热柘卫生院
平远县热柘卫生院位于梅州市平远县热柘镇康泰路13号,一级甲等。
平远县长田卫生院
平远县长田卫生院位于梅州市平远县长田镇长兴路25号,一级甲等。
冬青医院
冬青医院位于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兴平路21号,一级甲等。
深梅眼科医院
深梅眼科医院位于梅州市梅江区西郊镇广梅路旁,一级甲等。
平远县西阳卫生院
平远县西阳卫生院位于梅州市平远县西阳镇,未评级。
平远县热柘卫生院
平远县热柘卫生院位于梅州市平远县热柘镇康泰路13号,一级甲等。
平远县长田卫生院
平远县长田卫生院位于梅州市平远县长田镇长兴路25号,一级甲等。
冬青医院
冬青医院位于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兴平路21号,一级甲等。
报销政策和比例
报销比例
深圳参保人在梅州定点医院住院时,报销比例与在深圳报销比例一致。如果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报销比例将降低至90%。
报销流程
参保人需在就诊医院直接刷社保卡记账,出院时直接结算。非定点医院需先垫付费用,再回深圳社保局申请报销。
备案流程
备案条件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方式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公众号、“粤医保”小程序或深圳医保局官网进行备案。
医疗服务评价
医院评价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对全省三级医保定点综合和中医医疗机构进行了评价,梅州市的医院在评价中表现良好,部分医院进入前50名。
深圳社保在梅州的定点医院包括多家一级甲等和二级甲等医院,覆盖多个专科和综合医疗服务。参保人在这些医院住院可以享受与深圳相同的报销比例,只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即可直接结算。备案流程简便,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梅州市的医院在医疗服务评价中表现良好,确保了参保人能够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深圳社保在梅州有哪些医院可以使用
深圳社保在梅州可以使用以下医院:
- 梅州市人民医院
- 梅州市中医医院
- 梅州市第二中医医院
- 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梅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 梅州市慢性病防治院
-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医院
-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医院
- 梅州市蕉岭县人民医院
- 梅州市大埔县人民医院
- 梅州市丰顺县人民医院
- 梅州市五华县人民医院
使用方法
- 备案:深圳参保人员需先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查询: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地区内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 就医:备案成功后,携带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前往梅州上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深圳社保在梅州就医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深圳社保在梅州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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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住院:执行深圳市内就医的支付比例,具体比例视医院等级而定:
- 一级以下医院:94%(退休人员95%)
- 二级医院:92%(退休人员95%)
- 三级医院:90%(退休人员95%)
- 门诊: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年度内最高可报销2333元,支付比例为:
- 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如社康):75%(退休人员、60周岁及以上居民80%)
- 二级医院:65%(退休人员、60周岁及以上居民70%)
- 三级医院:55%(退休人员、60周岁及以上居民60%)
- 住院:执行深圳市内就医的支付比例,具体比例视医院等级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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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住院:无法直接结算,需回深圳后手工报销,具体比例需咨询深圳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 门诊:无法直接结算,需回深圳后手工报销,具体比例需咨询深圳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深圳社保在梅州就医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深圳社保在梅州就医需要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并准备相关材料。以下是具体步骤和所需材料: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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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条件: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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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 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扫描上传)。
- 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
- 其他证明材料: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居住证明。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或工作合同任选其一。
-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深圳市医疗保险市外转诊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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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渠道:
- 线上: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微信粤医保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办理。
- 线下:前往深圳市各社保经办窗口办理。
就医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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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医疗机构:在梅州选择已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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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就医:携带深圳社保卡进行结算。如果无法直接结算,需保留相关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等,回深圳后进行手工报销。
手工报销(如无法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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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医疗费用原始发票(需医院盖章)。
- 费用明细清单(含药品、检查项目等,盖章)。
- 病历资料:住院提供出院小结、诊断证明;门诊提供门诊病历、检查报告。
- 社保卡或医保卡复印件。
- 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用于接收报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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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报销申请:
- 线下:前往深圳市各社保经办窗口提交材料。
- 线上:部分城市支持通过医保局官网、APP或小程序上传材料(需咨询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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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间:材料齐全后,一般15-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销款打入指定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