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文件要求,湖北地区室内会议报备人数标准如下:
一、常规活动报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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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标准
50人以上的会议、培训、文艺演出等活动需进行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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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部门
需向 县级公安机关 提交申请,涉及消防安全或特殊行业还需报消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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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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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活动需报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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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存在安全隐患或可能影响公共秩序时,无论人数多少均需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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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型活动专项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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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标准 :1000人以上活动需实行申报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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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流程 :需经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审批后,向安监部门备案。
三、当前特殊时期补充要求(如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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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标准 :200人以上或全国性会议需额外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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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时效 :全国性活动需提前15天,非全国性活动提前10天报备。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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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材料通常包括活动方案、安全预案、参与人员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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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报备可能导致活动被叫停或处罚。
建议根据活动规模、性质及当地最新政策,提前与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确认具体报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