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信息,广东省职工互助保险的报销比例及相关政策如下:
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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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起付线至封顶线最高支付额度以内),由职工承担的“自付一”部分费用,扣除1800元起付线后按20%(普通职工)或25%(劳模和特困职工)比例核算互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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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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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扣除1300元起付线后按20%(普通职工)或25%(劳模和特困职工)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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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后住院 :起付线按50%计算(如650元),超过部分按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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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以上 :在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如7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60%报销,10万元至15万元部分按80%报销,最高报销额分别为3万元和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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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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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额与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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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综合险:95元/人/年,免责期30天,首次住院按城镇职工医保统筹自付部分的80%报销,第二次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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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津贴:80元/人/年,免责期30天,二级医院每日60元(每次不超过90天),最多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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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 企业参保比例根据单位规模不同,50人以下100%,50人以上80%;女职工安康险覆盖女职工总人数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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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通过当地人社局官网查询最新细则。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东省总工会及政府部门的公开资料,实际报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