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的身份(在职或退休)和医院等级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说明:
1. 在职员工和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
- 在职员工:97%
- 退休人员:98%
- 二级医院:
- 在职员工:95%
- 退休人员:97%
- 三级医院:
- 在职员工:90%
- 退休人员:93%
2. 起付标准
- 一级医院:300元
- 二级医院:500元
- 三级医院:900元
3. 报销范围
- 起付标准以上且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可按上述比例报销。
-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个人分担比例为在职职工的10%。
4. 注意事项
- 报销需在出院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 身份证复印件
- 住院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 诊断证明书
- 每日用药清单
5. 政策来源
- 以上信息来源于南京职工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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