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保险报销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缴费时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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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满12个月
生育保险需连续缴纳满12个月,且生育当月开始参保,中断不超过3个月可视为连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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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前一个月参保
生育当月开始参保即可,无需等到下个月,但需确保生育前一个月仍在缴费。
二、其他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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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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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基础产假158天,难产+多胞胎每增加一胎加15天)。
三、报销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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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时间 :生育医疗费用一般可在出院后1个月内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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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时间 :生育津贴从生育当月开始发放,直至假期结束。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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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超过3个月 :若连续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需重新累计满12个月才能报销100%待遇;若中断不足3个月,则按3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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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方案 :未参保但已参保医疗保险的职工,可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以上信息综合了甘肃省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解读,确保符合当前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