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纪委监委的通报,两名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处理。以下是具体情况:
1. 汤春义
- 职务: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
- 问题概述:汤春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廉洁底线失守,将个人费用由他人支付等。
- 处理结果:
- 开除党籍。
- 开除公职。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 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余爱臣
- 职务:六安市原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 问题概述:余爱臣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 处理结果:
- 开除党籍。
- 开除公职。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 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总结
两名干部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案件再次表明,安徽省纪委监委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