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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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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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已备案人员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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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已备案人员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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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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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学生/儿童每次300元、其他人员每次6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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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未明确具体比例,需参考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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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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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包括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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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三、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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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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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16万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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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政策 :异地转诊人员可享受更高报销比例(如下降5个百分点),未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更多(如下降15或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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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 :备案后在本省或异地长期居住、工作地就医,报销比例执行参保地标准。
五、案例参考
以合肥市职工为例,若某职工在异地三级医院就医总费用15000元,已办理转诊手续,其报销费用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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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和先行自付2000元,起付线700元,可报销费用为15000-2000-700=1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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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原报销比例90%,下降5个百分点后为85%,实际报销金额为12300×85%=10455元。
以上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具体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