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郑州市医疗保险报销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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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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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不设起付线,限当年使用,下年度不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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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郑大中专院校学生门诊统筹由学校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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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 高血压合并糖尿病/糖尿病合并高血压患者月统筹基金限额40元,年度累计报销额度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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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保障
- 不设起付标准,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住院期间不重复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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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14周岁以下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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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 起付标准40元/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在职职工支付比例55%-65%,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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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保障
- 32种门诊规定病种+45种重特大疾病+142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特定药品,均不设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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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
- 可用于近亲属(配偶、父母等7类)缴纳居民医保费用,覆盖范围逐步扩大至省内跨统筹地区。
三、补充医疗保障:郑州医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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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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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版89元/年,保障230万元;升级版169元/年,保障2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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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免赔额:非既往症1.5万元,既往症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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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合理自付费用、特定高额药品等报销比例75%。
四、其他重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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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限制取消 :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保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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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 :连续参保满4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断缴4年及以上需延长待遇等待期。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调整,覆盖门诊、住院及补充保障,具体待遇以参保时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