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医保未断缴但更换城市时,需根据参保类型和参保地政策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具体说明如下:
一、职工医保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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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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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缴费中断不超过3个月(含)且续保并补缴中断期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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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流动就业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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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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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 :携带身份证、原参保地《参保凭证》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暂停参保手续,获取《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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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 :持《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转入手续,新参保地审核通过后,原参保地医保年限与转入地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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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影响
- 转移后医保待遇连续计算,个人账户余额可携带转移。
二、城乡居民医保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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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条件
- 城乡居民医保按户籍或居住地参保,跨统筹区流动需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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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流程
- 暂停原参保地医保,到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系统自动同步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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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影响
- 转移后按新参保地政策享受医保待遇,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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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若离职后未及时参保,需以灵活就业身份重新参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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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可通过全国医保信息平台直接结算,无需转移医保关系。
四、办理时效
- 转移申请一般需1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资金转移需7-15个工作日。
建议办理前咨询两地社保机构,确认具体材料和流程差异,避免影响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