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居民医保和农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保障待遇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报销比例为55%,年度最高限额不低于150元。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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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70%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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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报销比例60%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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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院:报销比例40%到60%。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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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相关药物治疗:门诊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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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慢特病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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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大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
- 医疗救助 :
- 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分别按照70%和50%的比例救助。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