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0月1日
洛阳市视同缴费年限的开始时间主要取决于职工个人参加工作的时间,而截止时间则取决于当地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时间。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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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的开始时间 :从职工个人参加工作的那一年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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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的截止时间 :至当地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那一年为止。
对于1986年10月1日以前的工作年限,可以视为缴费年限,这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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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集体企业固定工人在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之前的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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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上山下乡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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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退役兵或转业志愿兵(士官)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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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连续工龄。
因此,洛阳市视同缴费年限的具体开始时间需要根据个人的参加工作时间来确定,而截止时间则是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那一年。如果职工在1986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那么他们的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