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可以用外地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 医疗终结后6个月内参保人员携带住院材料、医疗机构等级材料前往乌鲁木齐社会保险管理局医疗保险待遇支付部门申请医疗费用报销。
- 参保人和申报人需承诺提交材料证实有效,已知道利用虚假材料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将终止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乌市社保局或其委托机构对就医费用进行核查。
- 经审核资料及相关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有关规定报销,报销金额按照参保人员申报的领取方式支付给本人。
新疆与重庆、海南、陕西、四川、吉林等省市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参保人员在这些地区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直接结算医保费用,无需垫资和往返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