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上海医保卡是 仅限本人使用 的,不可转借给他人使用。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时,应当出示本人的医疗保险凭证。如果需要为家人使用医保待遇,可以通过办理家庭医保或将家人加入到个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中来实现,但这需要遵循一定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具体来说,自2022年7月起,上海市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给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但前提是必须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这意味着需要将家人的医保卡与自己的医保卡相互绑定,在支付医疗费用时,如果家人的医保卡账户余额不足,可以使用自己的医保卡账户中的资金进行支付。这种共济使用仅限于个人账户资金,不能用于申请报销。
因此,虽然技术上可以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让家人使用部分医保待遇,但医保卡本身仍然只能由本人使用,不可转借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