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没有统一的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规定,各统筹区根据医保基金收支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以下是部分地区的规定:
- 兰州市:2020 年 12 月 31 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的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前职工医保处于参保状态,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男满 30 年、女满 25 年且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达到 10 年以上,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 2022 年 1 月起,采用逐渐过渡的方式,每年对医保实际缴费年限递增一年,到 2026 年 1 月起,全部参保人员的实际缴费年限达到累计最低满 15 年。
- 庆阳市: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规定为 18 年(216 个月)。最低缴费年限从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退休且连续参保缴费 5 年(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参保缴费)以上的,不受最低缴费年限限制。
- 嘉峪关市: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满 25 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 5 年。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 甘州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 25 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省直参保人员连续缴费年限不低于 15 年(含 15 年),可享受省直医保规定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