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产检费用如果是通过医保报销,通常是按照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的门诊或住院报销政策来执行,没有单独明确的产检费用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 城镇职工医保:
-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职人员支付比例为 92%,退休人员支付比例达 95%。
- 二级及以下医院:在职人员支付比例是 87%,退休人员为 90%。
- 三级医院:在职人员支付比例为 83%,退休人员是 86%。
- 市内等级医院和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支付比例为 50%,退休人员为 55%。
- 签约基层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支付比例为 70%,退休人员为 75%。
- 慢性病门诊 - 市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层):在职人员支付比例为 80%,退休人员为 85%。
- 慢性病门诊 - 市内等级医院、慢性病定点药店:在职人员支付比例为 60%,退休人员为 65%。
- 慢性病门诊 - 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均为 60%。
- 城乡居民医保:
- 住院 -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保地支付比例为 84%,非参保地支付比例为 80%。
- 住院 - 医共体牵头(二级)医院:参保地支付比例为 79%,非参保地支付比例为 75%。
- 住院 - 其他二级及以下医院:支付比例为 75%。
- 住院 - 三级医院:参保地支付比例为 70%,非参保地支付比例为 69%。
- 普通门诊(含慢病门诊):支付限额为 1000 元。
- 特殊病种 - 有特殊病种结算资质的医药机构:支付比例为 75%。
如果参加了 “浙丽保”,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和合理医疗费用(因病施治的医保政策范围外个人负担费用)也可按相应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