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单位(企业)的缴费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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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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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 6% (部分地区可能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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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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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定为困难企业的单位,可能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5% 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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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单位按 9% 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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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 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 2% 加上约 3元 (部分地区无固定金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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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 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高于300%的300%为限。
二、其他相关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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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 1% ,职工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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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病险)
- 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 0.2% ,职工缴费 0.1% 。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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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比例可能因统筹地区政策调整,例如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费率不同(前者8%,企业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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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 :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若低于或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倍数,均按政策规定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及部分地区政策,实际执行中需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