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政策,职工病退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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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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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5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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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年满45周岁(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者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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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 参保缴费满15年(1993年1月后参加工作者需累计缴费满15年)。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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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部分地区(如河北、福建)要求企业职工需在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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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鉴定
- 需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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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手续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需办理退休手续,病退待遇自退休当月开始计算。
三、政策调整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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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退取消 :2025年1月1日前已办理病退的人员继续享受原有待遇,但新参保人员将不再适用病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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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算 :病退人员按月领取病残津贴,计算方式基于退休时当地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与正常退休人员同步调整。
四、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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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 :若累计缴费年限未满15年,按基础养老金计发月数发放病残津贴(12+(缴费年限-5)×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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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职与病退区别 :年龄未达病退要求但缴费满15年可办理退职,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病退则直接进入退休状态。
以上政策适用于企业职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特殊工种或地区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