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地区现行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年限要求如下:
一、退休年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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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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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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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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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满足工作年限满3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或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工龄满25年,经批准可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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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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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53周岁、女性年满48周岁且工龄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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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8周岁且连续工龄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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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医院证明和劳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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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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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需满足男性满30年、女性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退休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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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终止条件 :若未达到缴费年限,需继续缴费至满年限;若缴费年限不足10年,退休后不享受医保待遇。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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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 需以个人身份参保,企业缴纳部分仅限职工医保,不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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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参保限制
- 异地参保人员退休时可能面临年龄和缴费年限双重限制,待遇享受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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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选择
- 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档次(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缴费金额为本选定基数的20%。
四、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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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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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的补充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法律法规及西藏地方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规划参保和退休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