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镇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要想在退休后享受终身医保待遇,需要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要求。男性参保人员需累计缴费不少于25年,女性参保人员需累计缴费不少于20年,并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0年以上(含10年)。
这意味着,如果一位男性的参保人员想要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不再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并享受退休后的医保待遇,他必须确保自己在这之前已经连续或累计缴纳了至少25年的医疗保险费用。同样的规则适用于女性参保人员,只不过她们的最低缴费年限是20年。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要求中的“实际缴费年限”指的是在镇江市内实际发生的缴费记录,这与视同缴费年限不同。视同缴费年限通常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如在某些特殊职业或历史时期的工作经历,可以被视为已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但这些情况下的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
对于那些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他们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费用以获得退休后的医保待遇。这种补缴政策的具体实施细节可能会受到当地社保部门的规定影响,因此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获取最新的信息和指导。
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累计缴费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可以选择继续缴费直至满足要求。这也为那些接近退休年龄但仍未能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人提供了一种途径来确保他们在退休后能够享有医疗保险待遇。
镇江市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若想在退休后享受终身医保待遇,男性需至少累计缴费25年,女性则需至少20年,并且在镇江市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0年。对于未达年限的人员,可以通过补缴或其他方式来满足条件,从而享受退休后的医保福利。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最新性,建议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