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退休职工去世后的补助标准根据死亡原因和亲属关系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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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标准
以淄博市2024年数据为例,丧葬补助金为 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4年淄博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约为1.2万元,因此丧葬补助金约为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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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 若退休人员系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计发。
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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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根据供养亲属人数确定比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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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每月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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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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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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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月数
与缴费年限挂钩,最高24个月,最低9个月。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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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抚恤金可达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2024年为9.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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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不足15年的,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每满1年按1/15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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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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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每人每月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与物价补贴之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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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孤身一人的亲属,按当地标准的200%发放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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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与抚恤金上限 :山东省规定,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之和不得超过职工生前月工资或基本养老金的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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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生活补助 :农村户口每人每月170元,两人以上150元;非农村户口每人每月210元,两人以上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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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贴 :部分退休干部家属可能享受额外补贴(如1.5万元或1.8万元),需符合条件。
以上标准综合了职工在职期间缴费年限、当地经济水平及政策规定,具体发放以实际审核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