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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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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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年度报销上限为20000元,起付线为在职人员1800元,退休人员1300元,报销比例从70%起(在职人员)或85%起(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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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年度报销上限为30万元,起付线为第一次住院1300元起,第二次住院650元起,无论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均为8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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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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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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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17万元
- 门诊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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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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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报销比例为90%。
- 特殊疾病和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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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障 :在8000元以内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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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 :如恶性肿瘤化疗放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等,在年度内个人支付一次起付标准后,报销比例按住院医疗待遇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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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在精神专科医院住院治疗不设起付标准。
- 生育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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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医院刷卡结算 :生育保险目录范围内全额结付,目录外费用需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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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生育后报销 :按照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定额结付标准。
这些报销比例和规定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