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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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探索阶段(1949-1956年)
新中国成立后,受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启发,部分地区开始自发组织集体医疗站,1956年全国人大通过《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明确合作社对社员疾病负责,这为合作医疗制度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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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确立与推广阶段(1959-197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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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中断与恢复阶段(1979-1986年)
改革开放后,农村承包责任制推行导致集体经济削弱,合作医疗逐渐解体。1979年国家发布新章程整顿制度,但覆盖范围大幅缩减,1986年参保率降至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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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试点与改革阶段(1987年后)
部分地区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进行改进,如江苏省1980年代后期通过财政补贴和补偿比例提高吸引农民参保,但全国性统一改革尚未启动。
江苏省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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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率提升 :2003年起江苏省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至2006年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参保率达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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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障 :2011年通过《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进一步规范制度运行。
综上,江苏省合作医疗制度最早可追溯至1956年,但现代意义上的制度建立始于1959年,全面推广则始于196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