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门规病人报销标准根据医疗级别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与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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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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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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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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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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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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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规病种累计支付标准 :个人负担1.2万元以下部分统筹基金支付60%,20万-40万元部分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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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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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50%,年最高支付限额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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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45%提高到50%,少年儿童及成年人最高支付限额由400元提高到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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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在省三级医疗机构直接按本地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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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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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7000元,退休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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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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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直接联网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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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需备案,长期居住备案按本地政策执行,临时备案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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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免费药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免费使用5种基本药物(如降压药、降糖药),年累计金额不超过240元;居民医保未达慢特病标准的“两病”患者可享75%报销比例。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3-2025年济南市医保调整内容,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