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就医机构等级及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
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中小学生及婴幼儿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门诊累计超过300元部分,报销70%
-
18-59周岁人员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累计超过500元部分,报销70%
-
村卫生室门诊 :不计入起付标准,直接报销80%
-
-
特殊门诊
- 重大疾病(如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等)门诊费用,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可获大病保险再报销60%,低保/低收入家庭成员报销65%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
一级医疗机构:50元
-
二级医疗机构:100元
-
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
-
报销比例
-
60周岁及以上/重残人员 :
-
一级医院:90%
-
二级医院:80%
-
三级医院:70%
-
-
18-59周岁人员 :
-
一级医院:85%
-
二级医院:75%
-
三级医院:65%
-
-
三、其他说明
-
最高支付限额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5万元
-
大病保险 :对特定重大疾病(如尿毒症、肾移植等)提供额外保障,可降低个人自付比例
-
特殊群体倾斜 :失能老人居家医疗护理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比例50%-70%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年常规报销标准及2025年最新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