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济南市自2024年10月起,对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进行了调整,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50%提高至65%。此外,糖尿病和高血压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两病”待遇,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降压药、降糖药可报销75%,且不设起付标准。
对于门规(门诊规定病种)待遇,起付标准为200元,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只负担一次,报销比例与住院相同。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 省(部)三级医疗机构 :
-
少年儿童和按一档标准(300元)缴费的成年居民:基金支付40%,个人负担60%。
-
按二档标准(200元)缴费的成年居民:基金支付35%,个人负担65%。
- 其他三级医疗机构 :
-
少年儿童和按一档标准(300元)缴费的成年居民: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
-
按二档标准(200元)缴费的成年居民: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
- 二级医疗机构 :
-
少年儿童和按一档标准(300元)缴费的成年居民:基金支付65%,个人负担35%。
-
按二档标准(200元)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与一档标准相同。
- 一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
少年儿童和按一档标准(300元)缴费的成年居民:基金支付75%,个人负担25%。
-
按二档标准(200元)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与一档标准相同。
- 乡镇卫生院 :
-
少年儿童和按一档标准(300元)缴费的成年居民: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
按二档标准(200元)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与一档标准相同。
建议:
-
参保居民应及时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
对于门诊慢特病患者,建议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以最大化享受医保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