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调整、门诊报销优化
根据湖北省2024年职工医保最新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缴费基数标准
-
统一调整范围
全省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统一调整为 7489元 ,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 22467元 ,下限为 4494元 。
-
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依据
根据全省社会平均工资增长趋势调整,武汉市作为省直单位,缴费基数标准与全省保持一致。
-
特殊群体保障
-
上年度月平均收入低于4494元的职工,缴费基数按下限执行;
-
收入高于22467元的职工,缴费基数按上限执行。
-
二、门诊报销政策优化
-
取消起付线
退休人员门诊报销起付线取消(原500元);在职人员起付线仍为700元。
-
提高报销限额
-
退休人员年报销上限提高至 4500元 ;
-
在职人员年报销上限保持 3500元 。
-
-
提高报销比例
-
退休人员门诊购药报销比例提升至 90%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
在职人员报销比例提升至 85%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
三、其他重要调整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
单建统筹方式:每月320.56元;
-
统账结合方式:每月480元。
-
-
缴费费率降低
-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率从6%降至4.8%,每月减少约81.54元。
-
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
- 除直系亲属外,近亲属(如兄弟姐妹、祖父母等)也可使用个人账户医疗费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需在2024年12月-2025年6月期间缴费,逾期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
待遇衔接 :中断缴费期间需补缴才能恢复待遇,未补缴则延迟3个月。
以上政策自2024年2月1日起生效,具体执行以湖北省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