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新疆乌鲁木齐医保断缴会影响报销,具体情况如下:
- 城乡居民医保:2025 年度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如参保群众在规定集中参保缴费期之后缴纳 2025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除新生儿和特殊人员外,将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 3 个月,在此期间,居民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待遇报销。例如在 2025 年 1 月 10 日缴费,那么在 2025 年 4 月 10 日才能开始享受医保报销。
- 城镇职工医保:
- 单位职工:参保单位应依法为职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当月应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次月起职工可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设置待遇等待期。若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从次月起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 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因故未能及时缴费的,断缴时间在 3 个月以内的,补缴后不影响享受医疗报销待遇;断缴 3 个月(含)以上的,补缴后要从再次缴费开始计算 6 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过后,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此外,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解读待遇等待期政策时提到,自 2025 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 3 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缴 1 年,在 3 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 1 个月的变动等待期。允许参保人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纳 1 年的费用可以减少 1 个月的变动等待期。但连续断缴 4 年及以上的,修复以后的变动等待期不少于 3 个月,加上原有 3 个月的固定等待期,需至少等待 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