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3月发布的最新社保政策,贵州省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进行了重要调整,具体如下:
一、养老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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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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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1月前退休人员最低累计缴费年限仍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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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1月后退休人员实行过渡性延长政策,每满1年延长6个月,直至2039年最低缴费年限提升至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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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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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10个缴费档次(300-3000元),政府补贴10%(如300元缴费补贴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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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务工人员可通过银行代扣或手机APP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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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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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特困人员每年获50元代缴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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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每年100元代缴+10%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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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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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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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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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启动前参保者需≥10年且实际缴费≥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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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后参保者需≥25年且实际缴费≥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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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津贴与重大疾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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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未达退休年龄者可申领病残津贴(月津贴约当地最低工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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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扩展至35种重疾+25种轻症,赔付金额提升至1.3万元(含1万元基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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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失业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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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岗返还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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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承诺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提高至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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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性困难企业可按6个月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或企业缴费额的50%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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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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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发基数
- 2023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81,420元,缴费基数下限为40,785元,上限为203,9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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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社保政策
- 2024年毕业的高校生,即使已就业并缴社保,仍可保留2024年应届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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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互助保障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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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扩展至35种重疾+25种轻症,赔付金额提高至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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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意外伤害住院、精神类疾病住院等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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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自2025年3月17日起正式实施,建议参保人员通过“贵州社保APP”或当地社保平台查询个人缴费记录,及时补缴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