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的备案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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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市内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相同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享受的报销比例与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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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均按参保地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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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职工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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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有所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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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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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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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的报销比例主要取决于其参保地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具体报销比例和待遇需咨询当地人社局或通过当地医保系统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