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2025年生育津贴政策,申请时间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请时间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 60-180天 内申请办理。具体时间限制以分娩后第1天开始计算,顺产需在产后3个月、剖腹产需在产后4个月(多胎每增加1个婴儿加15天)后申请。
二、申请条件
-
参保缴费要求
职工所在单位需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生育行为符合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政策。
-
材料准备
需提交以下材料:
-
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
准生证/出生证及独子证(如适用)
-
生育住院发票及出院小结
-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
医保卡。
-
三、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但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期限通常为 98天 (部分地区可能延长至180天)。
四、申请流程
-
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官网或“即申即享”服务,实现生育医疗费与津贴的自动关联。
-
线下办理
携带上述材料至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津贴将发放至单位账户,再转付给职工本人。
五、特殊情况处理
若用人单位因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客观原因中断缴费,职工可在产假或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申请。
以上政策综合了丽水市最新调整,确保与国家及地方规定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