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海海东,一般情况下,自费药医保是不能报销的。
医保报销遵循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范围标准。目录范围外的自费药品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例如,2025 年青海省有将部分药品纳入医保目录的相关政策变化。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 年)》正式执行,共包含 3219 种药品及 1042 种中药饮片,将临床价值大、创新程度高的肿瘤、罕见病等领域 91 种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藏医院取得青海省制剂备案号的 79 种院内制剂也纳入了青海省医保目录,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患者使用这些院内制剂只需支付较低的自费部分。
如果想了解更准确的信息,可拨打海东市社会保险服务局电话 0972 - 8688058 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