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药店是指经医保部门认定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并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机构,其服务范围覆盖个人医保账户和医保统筹账户。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门诊统筹药店(主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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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包含个人医保账户和医保统筹账户相关药品及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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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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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 :医保按比例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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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医保按比例报销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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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药品 :医保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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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需符合《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并经医保部门审核批准。
二、双通道药店(特殊类型)
在门诊统筹药店基础上,进一步纳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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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扩展
除个人医保账户和统筹账户外,还覆盖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价格较高但临床价值高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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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势
参保人员可凭定点医疗机构的外配处方,在双通道药店购药,医保报销比例通常高于普通门诊统筹药店。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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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分类标识 :A级定点药店即为统筹药店,仅标有“医保定点药店”的为普通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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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待遇 :门诊统筹药店与普通药店无本质区别,主要区别在于药品目录覆盖范围。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各地实践案例,确保覆盖全国范围内的统筹药店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