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新疆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家庭共济政策下, 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合规医药费用 ,但需注意以下要点:
一、共济范围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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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对象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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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限制
支持疆内异地共济,即共济人(参保人)与被共济人(亲属)可不在同一统筹区,但需在同一省份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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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要求
需通过医保平台办理家庭共济授权,且个人账户有结余资金。
二、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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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
仅限支付门诊、住院等合规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不可直接替代医保报销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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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依据被共济人参加的医保类型(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确定,职工医保按相应比例报销,个人账户仅支付自付部分。
三、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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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新疆医疗保障平台办理家庭共济授权,绑定亲属信息后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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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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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需定期确认账户状态及授权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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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共济人已通过其他方式(如大病救助)获得补偿,需先扣除相关费用后再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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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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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限制 :部分地区的门诊共济政策可能仅限职工本人使用,家属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后不可再享受门诊报销。但新疆2025年改革后已扩大至全体近亲属,且支持跨省使用,因此乌鲁木齐职工医保应适用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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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以上信息基于2025年1月11日新疆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内容,具体操作流程及范围请以新疆医保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乌鲁木齐医疗保障局官方渠道查询最新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