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贡市最新医保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最低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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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前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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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满50周岁(含)以上、女性满40周岁(含)以上参保人员,最低缴费年限为 15年 (截至201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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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未满50岁、女性未满40岁的参保人员,最低缴费年限为 20年 (截至201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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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后参保人员
- 2010年9月30日后退休但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需由用人单位和个人一次性补足差额后,方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二、缴费年限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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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计算 :2010年9月30日前后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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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三、退休待遇享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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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累计缴费年限≥15年(基准前)或20年(基准后)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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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时间 :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后停止缴费,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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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需逐年缴费至最低年限,缴费期间可享受医保待遇,但需先缴清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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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年限补缴
- 无法一次性补缴的,可逐年缴费直至满足年限要求。
五、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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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缩短 :自2023年9月起,最低缴费年限由20年或15年缩短为15年或10年,减轻参保职工缴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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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地区参保 :缴费年限计算不受统筹地区限制。
以上政策综合了自贡市医保管理的最新调整,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参保时间节点对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