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卡可以在汕头使用,以下是具体情况:
门诊就医
- 普通门诊: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及二档、三档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在省内已经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医疗机构,可以实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使用门诊个人账户直接结算,不论是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还是二档、三档参保人(以前参加过基本医保一档,且其门诊个人账户仍有余额),普通门诊就医费用属于医保范围内部分,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余额不足的部分由参保人承担。这种情况不需要备案。
- 门诊慢特病:目前暂不开通门诊慢特病种的门诊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
住院就医
深圳医保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定点联网医疗机构住院,可直接刷卡结算。如果参保人按规定办理了转诊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发生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与在深圳报销比例一致;未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转诊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在异地定点医院就医的,报销比例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 90% 支付。
药店购药
参保人已按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转诊手续的,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在备案就医地的联网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如需使用深圳医保卡在汕头就医购药,建议先登录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或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汕头已联网结算的医药机构名单,并提前按规定办理好异地就医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