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新疆医疗保障政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疆内异地(包括不同地级市)已实现共济使用。具体政策如下:
一、跨省共济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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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范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富余资金可向参保地外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转账,实现家庭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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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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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新疆境内的不同统筹区使用,跨省(如跨省就医)仍需按异地就医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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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能用于支付参保人及被共济人的门诊、住院等基本医保个人负担部分费用,不可用于药店购药(跨省药店无法直接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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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方式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授权,参保人可将个人账户资金转入被共济人当地医保账户,被共济人就医时可直接使用。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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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实施时间
该政策于2025年1月16日正式实施,覆盖新疆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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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若需在异地长期居住或频繁就医,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便更便捷地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四、乌鲁木齐职工医保待遇补充说明
乌鲁木齐作为新疆重点城市,其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与全疆统一标准一致,个人账户资金可按上述政策跨区使用。
综上,2025年新疆吐鲁番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在疆内异地实现共济使用,但需注意政策适用范围及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