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新疆乌鲁木齐医保政策,医保资金可用于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报销,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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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对象扩展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支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医疗费用,以及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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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共济试点
2025年底新疆将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允许参保人向疆内异地(不同地州市)已参保的近亲属转账支付医疗费用。
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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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城乡居民医保
2025年度城乡居民集中参保缴费期开始后,乌鲁木齐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减轻家庭缴费压力。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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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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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仅限支付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医保报销部分仍需由各自医保账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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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共济需双方均参加职工医保且个人账户有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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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通过新疆医保服务平台操作页面完成授权后,可实现线上转账支付。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1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工作会议部署,预计2025年底全面实现。建议参保人及时关注医保平台更新,确保操作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