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2 月,广东省人社厅发布通知,对佛山市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 4767 元,缴费基数上限为 27501 元。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 5500 元,即按 2023 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9167 元的 60% 调整;缴费基数上限为 27501 元,即按 2023 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9167 元的 300% 调整。
此外,佛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共 11 个档次。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低档次标准(每年 360 元)缴费的,政府补贴每人每年 36 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每年 480 元及以上)缴费的,政府补贴每人每年 6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