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儿童先心病医保报销比例需根据具体的就医情况来确定:
- 住院报销:如果是在市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 85%;二级医疗机构为 75%;三级医疗机构为 60%。省内异地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80%,二级医疗机构为 75%,三级医疗机构为 60%。跨省住院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 75%,二级医疗机构为 70%,三级医疗机构为 60%;跨省未经备案住院的,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 70%,二级医疗机构为 65%,三级医疗机构为 50%。此外,六盘水规定的肝癌等 20 种重大疾病住院不设起付线,不论医院级别按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 80% 报销,儿童先心病属于重大疾病范畴,若符合相关规定,也可按此比例报销,其中省内异地就医未直接结算的按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 80% 报销,省外异地就医未直接结算已备案的按 80% 报销,未备案的按 60% 报销;市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按普通住院有关规定执行。
- 慢特病门诊报销:慢特病门诊包括心脏病等几十种慢特病门诊,在市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执行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50%。在市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90%,二级医疗机构为 80%,三级医疗机构为 70%。在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参照市内、省内异地同级别普通疾病住院报销比例;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慢特病门诊发生费用,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执行与市内就医同等待遇,未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不分医疗机构级别报销比例为 50%。
如果儿童属于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低保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还可按相应比例享受医疗救助。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医保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