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社保政策,断缴一个月后补缴 不算连续缴纳 ,具体说明如下:
一、连续缴费的定义
社保的连续性要求缴费期间无中断,若中间断缴则视为断缴。补缴仅能恢复缴费记录,但不会改变缴费年限的连续性。
二、补缴对年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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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补缴后个人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中断期间不计入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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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断缴期间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重新就业后需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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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只能由用人单位缴纳,断缴后重新就业则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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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仅限用人单位缴纳,个人无法补缴。
三、消除断缴记录的条件
若因个人原因断缴(如离职),需通过当地社保局开具《中断缴费证明》消除断缴记录,补缴时才能视为连续缴费。
四、实际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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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购车 :非深圳户籍需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含补缴),断缴1个月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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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公租房 :需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含补缴)。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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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一般限2个月,超期需通过代理机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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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政策规定男性60岁、女性50岁前需累计缴费满15年,可免缴后续费用。
建议办理相关业务前咨询深圳社保局或专业机构,确认具体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