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甘肃省医疗保障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自费部分,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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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范围
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医疗费用,且被共济人(如子女)需已参保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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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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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门诊和住院费用中的个人自费部分,医保基金报销部分仍由参保人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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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不能直接享受参保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不能用个人账户资金为他人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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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医保卡、医院收费凭证等材料,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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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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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共济人已参加职工医保,其医疗费用可优先使用其医保报销,个人账户资金仅用于补充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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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政策适用于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是否参与需根据具体情况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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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2025年甘肃金昌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可以 用于支付近亲属的门诊和住院个人自费部分,但需符合家庭共济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