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异地使用,以下是相关情况: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适用人群:已办理相应异地就医备案的广州市参保人,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以及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如门诊急诊人员等)。
- 备案方式:可通过 “国务院客户端” 小程序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服务页面,或 “国家异地就医备案” 小程序、“粤医保” 小程序、“穗好办” APP 等快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使用方法: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粤医保等线上渠道展示医保电子凭证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支付,可将医保电子凭证切换为原参保地使用。
省内跨市转移医保关系
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不划转、不提现。
跨省共济
截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广东已开通医保钱包,实现跨省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支付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