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医保包含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者存在多方面区别,具体如下:
- 参保对象
- 职工医保:主要面向在佛山就业的在职职工以及退休职工,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保。
- 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本市户籍非参加职工医保的所有居民、符合条件的在读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以及已在本市办理港澳台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 缴费方式与标准
- 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在职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比例缴纳,用人单位也按相应比例缴纳;退休职工本人一般无需缴费,但所在单位可能仍需按规定缴纳一定费用。缴费金额相对较高,且每月缴纳。
-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 596 元 / 人 / 年,全额缴费人员缴费标准 1552 元 / 人 / 年,政府会给予一定补贴。缴费方式为按年缴纳,一般在每年的 10 - 12 月集中缴费。
- 医保账户
- 职工医保: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个人缴费划入,退休职工按定额从统筹基金划入。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多项费用,如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等的费用、配偶等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等。
- 居民医保:不建立医保个人账户。
- 待遇保障
- 普通门诊: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2.5%,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在职职工的基础上提高 10%。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 80%。在报销比例上,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职工医保报销 50%,居民医保报销 40%;其他一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职工医保报销 60%,居民医保报销 50%。
- 住院:佛山自 2017 年医保一体化改革后,职工和居民的住院报销待遇(含家庭病床)基本统一,起付线分别是一类医疗机构 300 元 / 次,二类医疗机构 600 元 / 次,三类医疗机构 1200 元 / 次。报销比例也统一,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 90% 左右。
总体而言,佛山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在参保对象、缴费方式、医保账户及待遇保障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职工医保缴费多,保障水平相对较高,有个人账户;居民医保缴费少,适合非就业人群,没有个人账户,保障水平也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