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设定了 27 种慢性病病种。具体如下:
- 高血压
- 糖尿病
- 高脂血症
- 慢性胃炎
- 女性盆腔炎
- 慢性胆囊炎
-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 慢性肾盂肾炎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 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衰,心功能 Ⅱ 级及以上)
- 冠心病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病毒性肝炎
- 强直性脊柱炎
- 脑血管疾病(脑出血、脑梗死、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
- 恶性肿瘤(各种癌症,如肺癌、胃癌、乳腺癌等)
- 精神分裂症
- 抑郁症
- 焦虑症
- 肝硬化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帕金森病
- 慢性肺炎
- 克罗恩病
- 慢性心包炎
- 干燥综合征
需要注意的是,吉林省职工医保全部享受这 27 种门诊慢病待遇,居民医保只享受其中的 19 种门诊慢病待遇。此外,各统筹地区可结合实际,从全省各统筹地区原有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中,适当选择增加当地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并报省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