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档社保就医规定如下:
一、门诊就医规定
- 社康中心绑定要求
需绑定1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定点机构,14周岁以下参保人可选择1家市内二级以下医院。
- 转诊与转院流程
若需在社康中心上级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再开具转诊单,但需经结算医院同意。
- 门诊报销额度
每年门诊报销最高额度为2471.3元,用于支付医保目录内药品、诊疗项目及材料费用。
二、住院就医规定
- 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可在深圳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含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及社康中心)就医。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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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高达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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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及年满60周岁居民医保参保人支付比例提高至95%。
- 起付线标准
根据缴费基数不同,起付线标准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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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职工:一级医院323.75元,二级647.5元,三级97.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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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一级医院485.64元,二级97.13元,三级145.47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
需提前备案才能享受深圳医保报销,异地住院费用按比例报销。
- 无个人账户
二档医保无个人账户,门诊报销直接从统筹基金支付,不可用于其他家庭成员医药支出。
- 门诊药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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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按80%比例支付,乙类药品按6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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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诊疗项目或高值材料最高支付限额120元。
以上规定综合了《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及相关政策文件,确保参保人明确就医权益与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