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农合)的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级别和医疗机构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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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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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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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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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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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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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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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30%
三、大病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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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5000元起分段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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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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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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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对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四、其他特殊政策
- 60岁以上老年人 :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最多报销200元。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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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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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或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浙江省近年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