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海南东方医保断缴会影响报销。
自 2025 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 3 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缴 1 年,在 3 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 1 个月的变动等待期。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每多缴纳 1 年的费用可以减少 1 个月的变动等待期,但连续断缴 4 年及以上的,修复以后的变动等待期不少于 3 个月,加上原有 3 个月的固定等待期,需至少等待 6 个月。在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需要参保人自己承担。
此外,对于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医疗保险),有如下规定:
- 中断缴费 3 个月(含)以内的,参保缴费后即可足额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可按城镇从业人员身份进行补缴,补缴后中断期间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追溯报销,补缴月数计算为缴费月数。
- 中断缴费 4 个月(含)至 6 个月(含)的,需连续参保缴费满 6 个月后,方可足额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连续参保缴费未达到 6 个月(含)的,期间生育医疗费用按照现行标准的 50% 享受待遇。